2022年
4月李某驾驶私家车和赵某驾驶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,交警部门在被保险公司完成车辆损失赔偿后,决定李某负全部责任和赵某不负任何责任,该公司还要求赔偿因出租车在修理厂维修了五天而导致的停运损失1500元。由于协商失败,双方赵某将李某向科成法院起诉。接到案件后,擅长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柯城法院调解员立即联系被告,称他已购买保险,所有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赔偿,而不是由他本人赔偿。徐连坤经过反复的耐心调解和法官的解释,双方最终达成协议,支付李某赔偿赵某停车损失1000元,并当场完成演出广州出租车票,广州的士票,广州打车票,广州的士票购买
法官说承办法官:吴海红
出租车在维修期间因无法正常运行而被撞倒并造成停车损失。这部分停工损失被视为可预测收入的损失。一般来说,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损失。它只能通过参考其他证据来证明其以前的收入。因此,这部分损失属于车辆的间接损失,交通强制保险原则上不赔偿间接损失。保险公司应明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形式。否则,保险公司应该明确合同中免责条款的效力,这意味着大多数保险公司没有依法履行义务。在本案中,李某被保险人明确同意停工损失属于免赔范围,保险公司提供证据证明其履行了澄清义务,因此停工损失应由侵权人而非保险公司承担。